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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是不是有义务奉养祖父母

国法划定,有担当能力的孙后代、外孙后代,对于后代已经死亡或后代无力供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供养的负担。这是一项还有肯定前提条件的法定负担,孙后代并不肯定要供养祖父母。

案情

老李鸳侣是都市近郊的农人,育有一子。儿子和儿媳不断生活在城里,育有一女。尽管不住在一起,但老李并不不安,原因儿子孝敬,此后养老送终确定指得上。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老李67岁那年,儿子忽然害病作古,老两口白发人送黑发人。

现在,老李伉俪已经年近八旬,地里的活儿干不动了,老太太又有糖尿病,老两口的根基生活都无奈保险。无法之下,老李只好和已经工作的孙女探讨,瞧瞧她可否每月适本土给点生活费。老李的孙女从小生活在城里,跟爷爷奶奶的情绪并不深。父亲物化后,她根基就没何如探望过两位白叟。因而,对于老李提议的请求,她立即屏绝,觉得自个不是白叟的后代,也并非由白叟扶养长大,因而在法律上没有仔肩对白叟尽抚育义务。

评析

按照国法划定,孙子息到底有没有负担抚育爷爷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划定,有累赘能力的祖爸妈、外祖爸妈,对于爸妈已经死亡或爸妈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息、外孙子息,有抚养的负担。有累赘能力的孙子息、外孙子息,对于子息已经死亡或子息无力抚育的祖爸妈、外祖爸妈,有抚育的负担。

遵循这条章程,孙后代、外孙后代养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两个前提:

1、孙后代、外孙后代需求有必要的负责能力;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后代已经死亡可能后代没有扶养能力。上述案例中,假如老李的孙女没有参加工作无收益,可能没有包袱能力,那么,就无需对老李继承扶养义务。但假如其已经成年且有必定的包袱能力,她对老李佳偶的扶养责任便是一项法定责任,并不会由于老李佳偶不曾供养过她,就能够回绝。

可见,孙(外孙)子息对祖(外祖)爸妈的扶养义务是一项还有肯定前提条件的法定责任。这和子息对爸妈的扶养责任还有肯定的不同,原因子息对爸妈的扶养义务是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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