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假释或缓刑的手续和现役革命军人离婚相关问题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北京市初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10月18日〔56〕京高法研字第1218号叨教已收到。除关于被告人无力缴出赃款能否易服劳役问题需另行研究回复外,兹就别的两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人民法院颁布发表假释也许缓刑的囚犯,在假释或缓刑时期另犯新罪,本来颁布发表的假释也许缓刑,究应由审讯新罪的人民法院在讯断新罪时赐与拆除,还是应由本来颁布发表假释也许缓刑的人民法院拆除问题,我们愿意你院成见,即应由审讯新罪的人民法院在讯断新罪时,将本来颁布发表的假释也许缓刑颁布发表拆除。

(二)关于现役革命军人与其夫妇离异后,发现其夫妇在离异前曾与人通奸,请求追诉,人民法院能否受理的问题,我们见地,革命军人与其夫妇已经离异,其婚姻关系已不存在,其夫妇离异前的通奸举动即不行从新通告,如已向人民法院通告,人民法院可向他疏解原由,由他自动打消告状,大概由人民法院以裁定采纳告状,不予受理。如许料理,对革命军人的益处和社会秩序并不会有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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